劳动关系协调员概述
劳动关系协调员是从事宣传和监督劳动保障法律实施、管理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工作人员。劳动关系协调是从事HR工作的重要技能之一,也是政府劳动保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必备技能。
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评价证书(四级/ 中级工、 三级/ 高级工、二级/ 技师、 一级/ 高级技师)由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发证,国家人社部统一授权编号,国家官网全国联网查询,与原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劳动关系协调员》证书样式)
证书查询:
考取证书后,可在:
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
上海市人社局官网(http://rsj.sh.gov.cn/),联网查询。
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
- 报名费用:2700元(包含培训费2000元、考务费350元和教辅材料费350元);
课程内容:
一、劳动关系协调员基础知识
二、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概念
三、劳动基准法律制度
四、劳动合同管理
五、集体协商和民主管理
六、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七、员工申诉和劳动争议处理
报考条件:
(1)累计从事劳动关系相关工作满10年(承诺制);
(2)取得劳动关系相关(四级)证书后,累计从事劳动关系相关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①以上条件中各工作经历均要求为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相关职业是指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保障事务处理、社会工作等职业。
②学历均要求为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法学、社会学等专业。
③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是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保障协理员、劳动保障专理员、社会工作者等与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
补贴政策:
市补叠加区补,最高3300/人。
根据【沪人社规[2022]17号】文件:
补贴标准:2500元/人
补贴条件: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原农村富余劳动力、残疾人、退役五年内的退役士兵等经认定人员,按补贴标准享受100%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处于缴费状态的在职从业人员,按补贴标准的80%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本市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在毕业学年取得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年学生在毕业学年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补贴标准的80%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根据【浦人社[2023]15号】文件:
补贴金额:800 元/人
补贴条件:符合申请本市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的浦东新区户籍对象、登记注册在新区的用人单位的在职人员、登记注册在新区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学年学生,完成本市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后,可提出区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三级竞赛班政策:
1.通过竞赛考核可直接获得《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证书;
2.竞赛获得第一名的选手可晋升技师(二级);
3.竞赛设立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颁发奖杯和奖金。
一等奖奖金3000元,二等奖奖金2000元,三等奖奖金1500元。
劳动关系协调员(四级)
课程内容:
一、劳动关系纠纷基本处理程序
二、订立合同与退工纠纷处理
三、工资支付纠纷处理
四、劳动合同解除纠纷
五、劳动合同终止纠纷
六、不得解除、终止及经济补偿纠纷
七、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监察处理程序
(1)累计从事劳动关系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劳动关系相关(五级)证书后,累计从事劳动关系相关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①以上条件中各工作经历均要求为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相关职业是指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保障事务处理、社会工作等职业。
②学历均要求为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法学、社会学等专业。
③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是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保障协理员、劳动保障专理员、社会工作者等与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
补贴政策:
市补叠加区补,最高2600/人。
根据【沪人社规[2022]17号】文件:
补贴标准:2000元/人
补贴条件: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原农村富余劳动力、残疾人、退役五年内的退役士兵等经认定人员,按补贴标准享受100%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处于缴费状态的在职从业人员,按补贴标准的80%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本市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在毕业学年取得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年学生在毕业学年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补贴标准的80%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根据【浦人社[2023]15号】文件:
补贴金额:600 元/人
补贴条件:符合申请本市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的浦东新区户籍对象、登记注册在新区的用人单位的在职人员、登记注册在新区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学年学生,完成本市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后,可提出区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详情可添加v:keylearning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