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区杏园智谷国际健康产业园招商(2024-9月30一期-2025-9-30二期盛大开园)
上海嘉定区招商引资扶持的指导性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招商质量,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现制定《嘉定区招商引资扶持的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本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申请范围
申请的企业应当符合嘉定区产业发展导向,对推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促进和引领作用。
第二条 基本条件
(一)在我区注册,依法诚信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相关部门信用信息核查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如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财务应当独立核算;
(二)在嘉定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
(三)在投资规模、产值营收、社会贡献、人才结构、技术创新、经营年限等方面符合所在街镇或园区的要求。
第三条 具体条件(至少符合一项)
(一)研发中心、创新中心、功能性机构、营运中心和企业总部;
(二)具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产业项目;
(三)具有行业引领和填补产业空白效应的重要项目;
(四)具有较大成长潜力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
(五)其他经区投促领导小组评议通过的具有重要意义的项目。
第四条 扶持内容
(一)购房租房扶持。经审核通过,企业用于租赁或购买办公用房、厂房的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支持。
(二)科创研发扶持。经审核通过,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咨询服务和由研发活动直接产生的其他运转费用,给予支持。
(三)创新创业扶持。经审核通过,对具备增长潜力的创新创业项目,给予支持。
(四)平台运营扶持。经审核通过,对开放式创新平台、企业创新中心、营运中心和总部项目等,给予支持。
(五)设备投资扶持。经审核通过,对具有填补产业空白效应、行业引领效果的企业用于新工艺、新技术开发或使用的设备投资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支持。
(六)品牌引入扶持。经审核通过,对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的商贸业、文化创意业、服务业等给予扶持。
(七)高端人才扶持。经审核通过,具有行业引领效果的企业引进高端人才,给予支持。
(八)特别重要的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给予不限于上述科目的支持。
以上政策科目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叠加予以扶持。
第五条 负面清单
严禁对高能耗、高污染、高危险企业以及空转商贸型企业和房地产企业进行扶持;不得对高频迁移企业进行扶持;扶持资金不得与企业税收直接挂钩,不得用现金、现金本票、支票直接兑现,不得通过中介机构等单位转拨。
第六条 申请流程
(一)镇级扶持
由企业向所在街镇提出申请,各街镇受理申请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评审根据产业导向、社会责任、经济贡献、行业影响力、企业类别、资源使用情况、技术创新能力、人才培育情况等要素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审结果,按照分值情况拨付相应资金。
(二)区级扶持
各街镇在通过镇级评审的项目中,优选重点支持项目,将初审通过的相关材料提交至区投促中心。区投促中心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并将复核通过的项目提请召开区投促领导小组会议开展集中评审,领导小组将对项目进行复审,并出具评审结果。对领导小组终审通过的项目,区财政按照不高于镇级扶持金额的25%拨付资金。
第八条 其他说明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由嘉定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嘉定区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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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现代健康产业研究院由广东省营养健康产业协会、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医科大学、广东药科大学共同发起,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准成立的省级研究机构,接受广东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的业务主管。是全国首家专业致力于大健康产业创新发展的省级科研机构。 研究院成功主办多届:“中国(广州)国际大健康博览会”涉及大健康医疗、康养、大健康食品、保健品、营养品行业头部展会,旗下广东省营养健康产业协会拥有4500多家会员单位、80多家上市公司,专注为政府产业园规划招商,企业招商推广作更多的优质服务